创新创业
创新立项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创新创业 >> 创新立项 >> 正文
科技创新基金
发布时间:2005-01-20 23:48:22   作者:xlzx   来源:创新教学部    点击:[]

为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特设立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简称大学生创新基金).

一、大学生创新基金的主要来源:

1.学校从事业费中划拨专项经费;

2.从大学生科技成果转让及其它科技、社会活动收入中提取的部分经费;

3.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等捐赠或资助的经费。

二、 设立大学生创新基金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鼓励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资助项目遵循的程序是:“自由申请、公平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三、具体资助范围为:

1.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2.开放实验室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3.有关教师科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4.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及创新性研究项目;

5.社会调研项目;

6.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四、凡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要求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

五、完成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每个项目学校资助800---1500元)。

2005年工程训练中心指导学生完成2005―2006年度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10个。6个校一等奖。

2006-2007年度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项目9项。

附:2005年度山东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立项项目获奖名单.doc

上一条: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关闭

Copyright© 山东大学工程训练中心版权所有 2017-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12550号山东大学兴隆山校区工程训练中心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6358138   传真:0531-86358138   [网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