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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人员工作量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07-06-01 17:52:00   作者:xlzx   来源:    点击:[]

为不断提高实践教学管理水平,使之更具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中心决定对实践教学工作实行积分制的的考核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一、 教学工作量积分计算公式

教学工作量=实习天数×实习学生数÷指导教师人数×K1×K2+其它积分

其中: K1为工种系数 K2为质量系数

二、 计算公式具体解释如下

1.实习天数:是指本工种每次带学生实习的工作天数。

学生实习的工作包括本校、外校的各种实习,技能培训、暑期学校、选修课等。

2.实习学生数:是指每次参加本工种实习学生的数量。

3.指导教师人数:是指本工种安排本次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

4.工种系数K1:是指现有训练项目之间的均衡系数。本系数是根据现有各工种实习安排的具体情况确定。

5.质量系数K2:是按照中心和实践教学部制定的《指导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另见详细文件)来确定的,反映了每个指导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工作质量。

6.其它积分:是指在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同时,从事中心或教学部安排的其它工作,所获得的积分(必须由教学部签字认可)。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日常工作量:是指没有学生实习期间从事中心或教学部安排的与实习有关的工作。

日常工作量=工作天数×日平均工作量

(2)加班工作量: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中心或教学部安排的工作而获得的积分。

加班工作量=加班天数×1.5×日平均工作量

(3)零活工作量:指中心与教学部安排的零活加工。

内部零活工作量=工时天数×日平均工作量积分

外协零活工作量=工时天数×0.5×日平均工作量积分

(4)教研、教改工作量:

教研是指为提高我中心的教学水平,针对实践教学撰写的论文或申报的课题及其完成情况;教改是指对现有实践教学训练项目进行改革、创新与提高(包括编写新的教学文件、制作课件等);其加分情况由教学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7.维修人员工作量按所涉及工种平均数(其中质量系数K2单独计算)

教学工作量由实践教学部根据每个指导教师每个月的教学质量考核与工作量的统计,按照计算公式计算,年终结算,并与本人当年的业绩津贴(计算业绩津贴时,乘上个人级差系数)、奖金等相挂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多劳多得,奖励先进鞭策落后的原则。使我中心的教学管理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为创建全国一流的工程训练中心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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