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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室学生制作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07-06-01 17:48:00   作者:xlzx   来源:    点击:[]

1.本创新实验室是为了促进各年级学生开展各种课内外科技实践活动、培养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提供制作条件。

2.提供技术指导。

3.对各院系学生的科技创新产品的制作,免收材料费和管理及成本费。有学校经费或导师课题经费的要收取材料费和成本费。

4、对各院系课程设计院系已提供经费的要自买元器件,实验室不予提供。

5、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选定课题或项目,进行论证,经指导老师审核后,列出完成计划,作出详细元器件清单,经老师批准后拿领料表领取元器件。普通器件直接领取,特殊件报老师做出计划采购。

6、一般通用仪器要领用,特殊仪器必须经老师同意后借用,并写借条。

7、制作是要按设计要求进行,中途更换要经老师批准。制作是要节约用器件,不得浪费。

8、制作完成后,要写结题报告或论文,演示要成功。

9、评比后的作品留在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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